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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: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全市中、初等职业教育、幼儿教育、特殊教育与成人教育(含职工教育),指导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,教师培训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、安全教育工作,并负责学籍管理工作;统筹管理全市成人学校、成人中等专业及其以下教育工作,协调指导在职人员继续教育、职工及农民教育工作;组织全市城乡扫除青少年文盲工作、负责全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;负责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审批和管理、学历教育的视导和管理;制定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评估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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